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责令改正,处19万元罚款。同时,范德生(时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晋金管罚决字〔2025〕33号
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六十一条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5年4月17日
2
祝楣(时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晋金管罚决字〔2025〕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5年4月17日
3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
晋金管罚决字〔2025〕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六十一条
责令改正,处19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5年4月17日
4
范德生(时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晋金管罚决字〔2025〕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