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降低吸煙率、保障公眾健康,香港特區政府昨日(25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控煙法例 (修訂) 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並將於4月30日(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條例草案》中提出多項控煙措施,來港旅客一定要注意!
帶超過19支煙過關
罰款將增至5000港元
《條例草案》提出,自明年1月起,若任何人攜帶多於19支免稅煙入境,定額罰款將由2000港元增至5000港元。同時加入完稅煙識別標籤、提高走私私煙罰則、擴大禁煙區、禁止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等。
《條例草案》列明,明年1月起,禁止在輪候公共交通工具的劃定範圍、輪候進入電影院、醫院、公眾遊樂場地、體育場等地方吸煙。當中指出「輪候」的字眼,代表兩人或以上排隊等候的情況。違者罰款由1500港元倍增至3000港元。
《條例草案》提出,將幼兒中心、醫院、衞生署診所或健康中心和院舍的出入口3米範圍內,劃為禁止吸煙區。
一人候車時如何判定能否吸煙?
醫衞局回應
有市民疑問如何定義「輪候公共交通工具劃定範圍」,香港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解釋,要在有標誌或形成一個候車區域才能滿足一人候車也不能吸煙的條件。
還有市民疑問「為何有無地面標誌會影響吸煙許可」,首席助理秘書長說,出現地面標誌的區域市民會有必要在此等候逗留,在這個地方吸煙會影響他人,讓人吸食二手煙。而沒有標誌的地方,較難判定是否會影響他人。
對於「僅一人候車時可否吸煙」的爭議,他強調,若某區域未列為禁煙區,且現場僅一人等候,原則上允許吸煙。然而,一旦有其他市民加入候車隊伍,吸煙者需立即停止,以避免影響他人。
(來源:大灣區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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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何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