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8日发布公示,拟批复同意在贵州贵阳设立“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该园区是依据《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广电发﹝2024﹞49号)要求,经培育指导、材料审核、专家论证及实地调研后提出的建设方案。
此次申报由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联合发起,旨在推动贵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大视听领域创新融合。
目前,该批复已进入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反馈。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