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內,針對有關「指明潛逃者」施行的措施中的「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行採取執法行動,拘控國安逃犯郭鳳儀的父親和兄長。警務處處長周一鳴今(3日)早在警察學院檢閱首屆「學警預備訓練課程」學員後接受傳媒訪問表示,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5年,去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已生效,這些條例很清楚訂明了罪行涵意和元素因此只要有人犯法,警方就會執法,案件始終都會有第一宗,根本不存在所謂「開先例」的問題。
周一鳴表示,首屆「學警預備訓練課程」最初共120名學員,今日檢閱的有116名學員,整個課程共600小時,包括180小時預備課程,其餘420小時是專上學院舉辦的學術課程,今次是首次舉辦,開心與三間專上學院合作,包括明愛社區書院、香港專業進修學校及香港科技專上書院。周一鳴認為整體課程吸引到有志加入警隊的人士,而完成首屆課程後會進行檢討,會進一步優化課程,7月16日DSE文憑試放榜,警隊亦會招生,直至8月8日為止。
周一鳴表示,上任超過一個月來已展開不同工作,包括透過傳媒讓公眾了解警隊的工作,同時與團隊就三個大工作方向,即維護國家安全、善用科技推動智慧警政、鞏固團隊文化方面,開展一連串工作及討論。另一方面,本港首三個月罪案數字下降,但不能掉以輕心,警方未來會在防罪、滅罪及破案等,希望透過智慧警政、善用不同科技,令警方工作事半功倍,減低罪案數字及增加破案率。